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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消息,9月被免去酒钢集团副总经理职务的阮强,已任省会城市副市长!
近日,兰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周学海主持会议。经会议表决,任命阮强、靳芳为兰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李郁军为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李郁军代理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阮强,男,汉族,1976年6月出生,无党派人士,陕西丹凤人,出生地甘肃嘉峪关,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 现任甘肃省兰州市政府副市长。 1994.09-1998.07 包头钢铁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系金属材料与热处理专业学习; 1998.07-2000.03 甘肃酒钢热电厂机动科科员; 2000.03-2002.02 甘肃酒钢外经处科员; 2002.02-2004.02 韩国浦项科技大学钢铁研究院钢铁材料专业学习; 2004.02-2005.05 甘肃酒钢200万铁钢项目部精炼协理工程师; 2005.05-2008.11 甘肃酒钢宏兴公司二炼钢厂精炼责任工程师、炼钢二工序工艺责任工程师; 2008.11-2009.02 甘肃酒钢碳钢薄板厂工艺责任工程师、宏兴公司炼钢二工序工艺责任工程师; 2009.02-2009.03 甘肃酒钢碳钢薄板厂代副厂长(助理主任科员)、宏兴公司炼钢二工序工艺责任工程师; 2009.03-2009.05 甘肃酒钢碳钢薄板厂代副厂长、生产部长(兼); 2009.05-2009.07 甘肃酒钢生产指挥中心技术质量部代部长(助理主任科员); 2009.07-2010.02 甘肃酒钢生产指挥中心质量监督处副处长(副调研员,主持工作); 2010.02-2010.07 甘肃酒钢生产指挥中心质量监督处副处长、宏兴股份公司质量监督处处长; 2010.07-2011.02 甘肃酒钢宏兴股份公司炼轧厂代厂长(调研员); 2011.02-2011.06 甘肃酒钢宏兴股份公司炼轧厂厂长(副处级); 2011.06-2011.07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股份公司总工程师、炼轧厂厂长; 2011.07-2012.04 甘肃酒钢宏兴股份公司总工程师、炼轧厂厂长(兼,正处级); 2012.04-2013.07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正处级)、总工程师、生产指挥控制中心副主任(正处级); 2013.07-2016.03 甘肃酒钢集团公司技术中心主任(正处级)、宏兴股份公司总工程师; 2016.03-2016.04 甘肃酒钢集团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宏兴股份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 2016.04-2016.07 甘肃酒钢集团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宏兴股份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新型金属复合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组组长; 2016.07-2016.07 甘肃酒钢集团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宏兴股份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新型金属复合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组组长、嘉峪关天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2016.07-2017.01 甘肃酒钢集团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宏兴股份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嘉峪关天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2017.01-2019.05 甘肃酒钢集团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宏兴股份公司总经理、嘉峪关天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09.09-2018.01北京科技大学冶金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2019.05-2019.09 甘肃酒钢宏兴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集团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嘉峪关天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2019.09-2019.10 甘肃酒钢宏兴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嘉峪关天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2019.10-2020.03 甘肃酒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宏兴股份公司董事长; 2020.03-2020.07 甘肃酒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20.07-2020.09 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挂职); 2020.09-2021.08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3年9月,任兰州市政府副市长。
(责任编辑:zgl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