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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26 年 1 月 15 日,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 51 家关联企业管理人发布公告,宣布泰钢集团等 51 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以网络形式召开。该重整案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由济南市莱芜区法院裁定启动,本次会议将由管理人作履职工作报告,并就重整计划(草案)组织债权人表决,债权人可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凭专属账号密码参会,这是泰钢集团等 51 家关联企业推进实质合并重整的关键环节。
2026年1月15日,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51家关联企业管理人发布《关于召开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51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具体如下:
关于召开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51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各位债权人:
2025年8月16日,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法院(以下简称"莱芜区法院")依法裁定对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51家关联企业(以下简称"泰钢集团等51家关联企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清算组担任泰钢集团等51家关联企业管理人。
经莱芜区法院决定,泰钢集团等51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6年1月30日(周五)上午9时召开。
一、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形式为网络会议,管理人后续将向债权人预留的受送达人联系电话短信发送本次会议的参会账号及密码,债权人届时可凭账号及密码通过电脑或者通过手机端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并参加会议。
二、会议内容
本次会议内容主要包括管理人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债权人会议表决《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51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等议题。具体会议议程及资料将另行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已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本次会议。请各位债权人预留时间参会,并持续关注后续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51家关联企业管理人
二O二六年一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zgl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