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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钢集团党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9月1日至11月3日,山钢集团党委对山钢国贸党委、山钢资本党委开展了巡察。12月5日,山钢集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巡察组组长赵文友分别向山钢国贸党委、山钢资本党委反馈巡察意见。被巡察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巡察办及巡察组部分人员参加了反馈会议。
上轮巡察反馈问题后,2家被巡察单位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新建及修订制度89项,废止制度10项,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290万元,纪律处分1人次,组织处理27人次。
本轮巡察,山钢集团党委巡察组聚焦“四个落实”,突出政治监督性;聚焦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紧盯“关键少数”和重要岗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开展巡察“回头看”,进一步提升巡察整改成效。会上,巡察组向2家单位党委反馈了全面从严治党、内控管理、财务管理、影响企业高质量发展等10个方面的32项问题,分别提出3条意见建议。
山钢集团党委要求2家单位党委要强化巡察成果运用,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对长期整改不到位的老问题以及本次巡察发现的新问题,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对所有问题列出追责问责分解表,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对重要制度不执行、问题严重的坚决调离岗位。党组织书记要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研究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和问责方案,班子成员要强化角色意识,认真自查,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以更严格的标准,更有力的举措,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责任编辑:zgl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