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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9月6日-10月8日,共20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931-8929291 8929284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建 设 项 目 情 况
企业名称
建设地点
冶炼设备情况
拟开工时间
拟投产时间
置换比例
类别(高炉/转炉/电炉等)
型号(容积/容量等
单位(立方米/吨/千伏安等)
设备数量
建设产能(万吨/年)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嘉峪关市酒钢集团冶金厂区
高炉
2070
立方米
1
176
2022年
2024年
1.25:1
退 出 项 目 情 况
序号
省(区、市)
企业名称
冶炼设备情况
启动拆除时间
拆除到位时间
备注
类别(高炉/转炉/电炉等)
型号(容积/容量等)
单位(立方米/吨/千伏安等)
设备数量
退出产能
(万吨/
年)1
甘肃省嘉峪关市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高炉
450
立方米
4
220
用于置换的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之前
用于置换的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之前
退出设备核定产能220万吨/年,置换后全部用于项目建设。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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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万吨/年(炼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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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9月6日
(责任编辑:zgl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