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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资不抵债!首钢旗下公司破产重整

日前,首钢集团旗下的一家公司近日宣布破产重整,这家公司连续数年亏损,负债累累,最终无法摆脱破产的命运。近日,长阳新首钢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发布《长阳新首钢矿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正在招募重整投资人。相关重点情况如下:

2007年9月21日,新首钢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设立长阳新首钢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阳新首钢”),首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完成。注册地址为长阳龙舟坪镇龙洲大道49号8038室,经营范围为铁矿开发、投资、加工、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矿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金属矿及制品、非金属矿及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钢材、铁合金销售;矿产品开采咨询服务;生产制造咨询服务;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不含危险废物、进口废物、医疗废物及其他需要专项审批项目)。

受市场、技术等多种因素制约,长阳新首钢产销工作自2017年至今基本停滞,数年连续亏损,经营极其困难,依靠上级公司借款勉强维持运行。2020年实际营业收入8.44万元,利润总额-886.83万元;2021年实际营业收入25.46万元,利润总额-387.12万元;2022年全年收入50.97万元,利润总额-428.39万元,截至2022年底资产负债率为1661.65%,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状态

债权债务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长阳新首钢资产总额1558.18万元,负债总额25891.57万元,长阳矿业账面所有者权益总额-24333.39万元,其中实收资本5,000万元,未分配利润-29333.39万元。

债务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长阳矿业向首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25625.77万元,另有乡政府资源税款借款以及矿山采矿工程、罗家坳尾矿库销库治理工程、强磁干选技改工程等债务约1000万元。

债权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长阳矿业应收首矿(湖北)矿业有限公司厂房租赁费等款项88万余元。

公司破产重整价值

受多种客观因素制约,长阳新首钢项目建成后未能形成正常生产经营局面,企业长期亏损。按照北京市国资委、首钢集团及首控公司“十四五”规划发展定位,长阳新首钢作为非主业类资产需按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盘活处置,拟市场化引进战略投资方,通过司法途径实现破产重整,为企业注入发展新动能,以便更好地开发利用该资源。

2020年12月18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作出决定,停止授予长阳新首钢试验采矿许可,并要求长阳新首钢退出采矿试验。2021年至今长阳新首钢针对高磷铁矿的相关选冶试验研究工作并未停止,继续推进同北京科技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合作研究,多项技术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由于缺少后续资金投入,未能得到技术主管部门的评审,未能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为工业化生产,因此长阳新首钢需要引进战略性投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才能盘活企业,进而将科技成果转变为企业经济效益,保障债权人利益,提高企业效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此前破产重整

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2023年12月1日发布的(2023)鄂0528破1号决定书显示,2023年11月8日,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火烧坪乡人民政府的申请,裁定受理长阳新首钢矿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指定湖北诚昌律师事务所担任长阳新首钢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落款日期为2023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zgl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