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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17]337号)要求,现将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铁高炉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951-6038262、6038255(传真)。
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建设项目情况
企业名称
建设地点
冶炼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换算产能
(万吨)
拟开工时间
拟投产时间
置换比例
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卫工业园区宁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
1座1580m³炼铁高炉
137
2019.9
2021.5
1.02:1
退出项目情况
省(区、市)
企业名称
冶炼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换算产能
(万吨)
启动拆除时间
拆除到位时间
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座600m³炼铁高炉
140
2021.1
2021.4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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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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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置换过程中的退出和建设产能数量,依照工信部原〔2017〕337号文产能换算表进行换算。产能换算表用于计算置换比例,不作为核定产能的依据。
(责任编辑:zgltw)







